2017-04-17 14:11:36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教育网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4)
3.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应届毕业生选择本学校的现场确认点;社会人员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
4.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报名的报名号,因为是以后修改及查询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因此申请人必须牢记报名所填写的相关信息;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装订),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到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鉴定盖章,社会人员在本位或所在街道鉴定盖章;
6.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社会人员确认时间和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第1批次认定人员请于2017年5月2日-5日,上午8点30-11点20时,下午1点20-4点20到长春教育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儿童医院对面)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431-88963822;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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