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7 14:11:36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教育网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3)
7. 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由学校统一组织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三、认定机构
(一)长春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第1批次申请人(取得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人员和高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请于2017年4月15日—2017年4月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申请,网址:http://www.jszg.edu.cn。
第2 批次申请人(2017年春季5月份考试新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申报)请于6月20日-2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申请。
2.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2014年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持毕业证书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此类人员如申请对应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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