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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盗窃罪》

2014-03-26 09:50:0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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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盗窃罪》

  2014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2014年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最近也陆续出了一些公告,想要考事业单位的伙伴们要时刻关注吉林华图官网,第一时间获知考试动态。

  李天一的案件将刑法博到了各大新闻的头版,同样刑法也是事业单位考试的法律体系里占据着重要比例的部分,怎么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刑法题型的分数,是我们法律拿分的关键,也是我们事业单位考试成功的关键,作为事业单位考试出现比较多的考点之一,盗窃罪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知识点。

  下面我们分析一下10月19号浙江的事业单位的真题。

  例一:某甲见一男子喝醉酒,神志不清,躺在马路边,旁边放着一只皮包,甲对周围的人谎称该男子为自己的朋友,将该男子扶到偏僻无人处,悄悄拿走其皮包(内有现金3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公私财物数额的行为。诈骗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处分财产。根据本题案情来看,该男子并没有因为对方的欺骗行为使自己陷入认识错误自愿交付财物,故不成立诈骗罪。也就是我们的解题技巧,在考试的解题的过程中要看是否被害者自愿与否就可以判定是否为诈骗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这里抢劫罪不仅仅是现场暴力抢劫,明抢明劫,还包括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这些行为手段看似秘密,也是归属于抢劫罪的。应当注意的是,这几种情况要求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是因为行为人的积极作为所导致。根据本题中所给的案情来看,并不是因为甲的原因而导致该男子醉酒。如果本题的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是因为甲的积极作为所导致,我们就可以认定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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