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2012年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06-28 14:04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四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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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2012年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中共四平市铁东区委决定,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本次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职位共计9个,分别是:

1、中共四平市铁东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个;

2、四平市铁东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1个;

3、四平市铁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个;

4、四平市铁东区纪委宣教综合调研室主任1个;

5、四平市铁东区纪委治理软环境办公室主任1个;

6、四平市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副镇长1个;

7、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副乡长1个;

8、四平市铁东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个。

二、招考范围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四平市铁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四平市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副镇长职位,在吉林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中招考。

四平市铁东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四平市铁东区纪委宣教综合调研室主任、四平市铁东区纪委治理软环境办公室主任职位,在四平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中招考。

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副乡长、四平市铁东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位,在铁东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中招考。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报考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1、年龄要求: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职务要求:在党政群机关任县(市)区属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含非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县(市)区属正科级任职1年以上或副科级任职2年以上;任科员满3年及以上;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任职时间相应放宽2年。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3月31日。

4、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报考具体条件见《四平市铁东区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政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铁东区政府办公楼九楼),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469号。

3、报名时所需资料:①身份证;②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③任职证明;④编制证明;以上①—④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四平市铁东区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表格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lsptd.gov.cn/下载)粘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登记表中照片为JPG格式),同上述第3条中所需材料一并进行审查。

5、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1、资格审查:采取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的方式,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注意事项:

(1)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拔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铁东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每个职位5名。如果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3、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依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个拟任职位选取前3名做为考察对象人选,由铁东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酝酿提出差额票决人选。铁东区委组织部将差额考察人选的综合情况报铁东区委充分酝酿后,按拟选拔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票决人选。

5、差额票决拟任职人选。召开铁东区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职人选。

6、任前公示。拟任人选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没有问题或经查实虽有问题但不影响任职的,履行任职程序。

8、试用期。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六、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在试用期间享受现任职务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相应职务。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本公告由中共四平市铁东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4—3518617

联系人:于  洋

铁东区委干部监督室举报电话:0434—3525287

联系人:王澜峰

铁东区纪委公选监督举报电话:0434—3518676

联系人:张树臣

    附:表1.《四平市铁东区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表2.《四平市铁东区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铁东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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