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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3号公告《通用知识》试题及答案解析(11)

2018-06-28 09:01:37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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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3号公告《通用知识》试题及答案解析(11)

  54. 关于④处应填入的成文日期,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

  A.成文日期的年月日要标全

  B.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

  C.成文日期是公文写成的日期

  D.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答案】C。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的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成文日期的年月日要标全,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只有C表述错误。答案为C。

  55.上述内容中没有体现公文特点是()

  A.时效性 B.实用性 C.定向性 D.指导性

  【答案】D此公文文种为函,内容中不具备指导性。答案为D。

  阅读短文,回答56-59题

  为个人信息加把“锁”

  窃取个人信息违法活动屡禁不止、打击黑客难度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信息获取、存储和利用的环节更加复杂,线下和线上传播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移动互联网应用(APP)也是恶意程序的重要传播载体。一些冒牌应用或带有恶意程序的应用,威胁着个人信息的安全。《综述》显示,2016年,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通过自主( )和厂商交换( )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数量205万余个,近7年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

  法律缺失也是个人信息违法活动猖獗的原因之一。在《网络安全法》出台之前,相关管理部门虽然制定并颁布了多个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定和办法,但立法层级比较低,对一些网络安全违法行为界定不清晰,处罚力度不够,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据介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痛点,《网络安全法》在信息收集使用、网络运营者应尽的保护义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针对取证难、追责难的困局,《网络安全法》还明确了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保护个人信息,个人用户也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在一些网站上提交个人信息;要访问正规的网站,避免被钓鱼网站骗取个人信息等。

  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产业界则呼吁,建立协同处理安全风险的机制,快速响应并加强对安全态势的监测和感知。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副主任刘欣然说,当前我国处理网络安全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是注重自己的领域,行业沟通不足;第二是系统孤立,技术成果和能力难以共享;第三是在机制上缺乏标准,没有组织化和体系化。他建议,要尽快建立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追踪的网络安全问题联合处置机制。

  56.文中画横线处应填入的词语是( )

  A.搜集 获取 B.追踪 收获 C.捕获 获得 D.斩获 收集

  【答案】C根据题意填入捕获和获得与宾语“恶意程序”最为搭配,答案为C。

  57.窃取个人信息违法活动屡禁不止,其中属于“法律缺失”层面的原因是()

  A.发现、查处难度大

  B.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办法

  C.没有上升到法律调整的层面

  D.对一些网络安全违法行为没有界定

  【答案】C根据文段“立法层级比较低”,说明“没有上升到法律调整的层面”,答案为C。对一些网络安全违法行为是“界定不清晰”,而不是“没有界定”,所以D错。

  58.下列选项不属于《网络安全法》规定内容是()

  A.明确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

  B.个人用户需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C.网络运营商不得泄露收集到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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