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9 08:52:44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榆县人民政府
2018白城通榆县招聘辅助岗位人员及协勤岗位人员公告(55人)(3)
对于招聘辅助岗位人员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在报考辅助岗位 “服从调剂”未入围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解决。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县人社局公示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1、通过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或本单位本行业考核细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
2、辅助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协勤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含“五险一金”)。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适度调整。
八、管理与解聘
1、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解聘人员今后不得再参加所有面向委培生、定向生和退役军人的招聘考试。
2、聘用人员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在报考前须经得本单位同意,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身份,并与原单位解除协议。
3、县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报名咨询电话:通榆县人社局计划录用调配科0436-4297008。
附件1: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