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南关区交警大队招聘交通协勤员公告(100人)(2)
2017-07-12 14:54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长春市南关区政府
2017年长春市南关区交警大队招聘交通协勤员公告(100人)(2)
4、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南关区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确定的标准执行并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4、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聘用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南关区交警大队工作。
3、工资待遇:工资每月2500元,缴纳三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本公告由南关区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352118,15568896656。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关区大队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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