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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20人公告(3)

2017-07-12 08:45:43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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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20人公告(3)

  由报考当地中心分理处对上述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三)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考证》

  中心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心电话通知本人到报考当地中心分理处领取《准考证》(加盖报考当地中心分理处公章有效)。

  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7年7月24日,可登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czfgjj.gov.cn/)查询。

  4、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应聘区域进行统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1:3比例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五)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将进行全程监督。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均由中心确定并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公示:具体时间以实际中心网站发布信息为准,面试成绩在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六)拟聘人选确定

  拟聘人选确立,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两部分综合计算个人总成绩。按考生应聘区域进行统计,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个人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者。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七)体检

  由中心统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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