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6 09:28:06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吉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6)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动员、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4月)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指导各设岗县(市、区)使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对各批次特岗教师实行信息化管理。各设岗县(市、区)要准确录入并及时更新特岗教师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统计数据将作为申请核拨在岗人员工资性补助经费的法定依据,并以此作为研判各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特岗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3]8号)要求,做好本地特岗教师的配置、管理及使用工作;各设岗学校要认真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构建有利于本地人才回流的外部环境,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给予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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