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公告(400人)(3)
2017-02-17 13:05 吉林吉林选调生考试 来源:吉林大学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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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公告(400人)(3)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2017年2月22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邮寄至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sswzzb@163.com。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5353,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
六、特别说明
我校毕业生同学请将《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按规定时间经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签字、盖章(院系党委章)后报送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一楼121室魏老师处,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1月10日,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eil@jlu.edu.cn;联系电话:85167001.
附件下载:附件2: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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