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3 11:47: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2017年长春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2)
三、注意事项
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全国海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招录海关。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长春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31-84601430、84601521
传真电话:0431-84601402
互联网联系邮箱:cchghr@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长春海关人事教育处干部一科
邮编:130033
特此通知。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2017年长春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2)】的相关内容,如果要了解更多国考面试,国考专业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相关内容,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