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0 11:05:12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启事(10人)(2)
3.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学校将于2016年11月11日前通知本人。
4.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根据通知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与网报信息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校验确认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1)时间: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8:00-17:00。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5.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于2016年11月13日进行(现场确认时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岗位能力测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辅导员工作方法与技能)和心理测评三个部分。
面试于2016年11月14日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
根据初试成绩(占40%)和复试成绩(占60%)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前10名应聘者入围,第11名和第12名为候补人员。
6.体检
11月15日,10名入围者进行体检(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由候补者递补进行体检,如两名候补者体检均不合格,则招聘名额作废。
7.岗位实习
11月18日,体检合格者分配到学生工作部门进行岗位实习,为期两周,实习期间按照正式工作人员要求,承担部门专项任务。实习期满根据部门评价意见最终确定是否签订就业协议。
8.审议与公示
12月6日,学校根据岗位实习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示7天。
五、纪律与监督
1.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诚信承诺书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专职辅导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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