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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农安县公开招聘20名办税服务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7-22 11:12:40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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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农安县公开招聘20名办税服务工作人员公告(2)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上机操作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在当地具有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农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一、工资待遇:公益性岗工资+财政补贴,缴纳三险一金。

  二、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组织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点击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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