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高新区招聘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2)
2016-05-16 11:53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长春高新人才网
2016年长春高新区招聘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2)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交通管理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身体条件、外在形象气质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管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体检不合格人员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为用工单位(具体工作部门在高新区交警大队),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高新区交警大队工作,由高新区交警大队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负责日常管理。
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基本工资2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防尘补助300元。
保险福利: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他福利待遇按高新区交警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长春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区交警大队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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