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14:04:2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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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治理“天价鱼” 应从积极整治旅游乱象入手(2)
5.先是三亚大排档,再是青岛大虾,现又是哈尔滨天价鱼,从最南到最北,在相隔并不远的时间内,接连上演着三部宰客大剧。稍加观察,我们便能发现,被宰的主角都是外地的旅游者,而非本地居民。原因无外乎就是,本地居民不能得罪,坏口碑一传出去,在当地就混不下去了。而外地人大都是一锤子买卖,能坑一回是一回。
而且,在坑外地人的暴利诱惑下,有店家全然不顾“顾客是衣食父母”的祖训,竟然联合黑心旅行社和导游,专门做起了这门“坑爹”买卖,而且下手一个比一个狠。据说,有些专们服务旅游者的餐厅,其利润的五成以上,都作为了回扣。
这并非危言耸听,笔者曾到湘西旅游,中午在某苗寨吃饭时,偷偷问当地农家,这菜导游给多少钱,农家笑眯眯地伸出三个指头,“三块”。看着那几碟几乎全由泡菜和萝卜干组成的“大餐”,联想着导游收了俺十五大洋,瞬间就如同有一万只草泥马从胸中奔腾而过。
当然,无论如何,回想到陈先生描述的遭遇,现在怎么也得感谢那名导游不宰之恩。要是他把我骗到某个自由点餐的地方,给我们弄几大块腊肉,运气差的话,说不定我现在都在湘西某个寨子里做着“卖身还债”的苦役。
一方面要通过高比例的回扣带来尽可能多的客人,一方面又要维持自己的暴利欲望,最终只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于是,商家便会厚颜无耻地抬高价格,除此之外,还会通过“缺斤少两”、“乱记数量”、“少上菜品”等伎俩尽可能多地榨干消费者的荷包。做了亏心事,当然怕鬼敲门,为了防止消费者投诉,为了恐吓消费者息事宁人,这些黑心商家往往还会与地痞有所勾连。故而,发生争执后,涌出一二十个大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自然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了。
6.以上这些道道,笔者相信,有关部门不会不清楚。《旅游法》的颁布,禁止指定购物场所,明令禁止回扣,就是想对此类乱象进行打击,以规范旅游市场,促使其健康发展。
可《旅游法》实施起来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市场秩序依旧混乱。虽然众多被媒体曝光的事件都得到了严格的处理,但绝大多数没被曝光的违规之举恐怕都是草草了事。毕竟,在高利润的诱惑下,一切小概率的严惩都是狗屁——谁相信自己会那么倒霉,跑着追票子的时候还会被鸟屎砸中?
笔者相信,也不完全是监管者不管,但很可能是监管者不怎么会管。面对消费者投诉,监管者往往要求消费者提供充足的证据。提供证据确是应该,要不然也会滋生恶意投诉。但充分的证据大可不必。监管机构是行政机关,不是法院,不能像后者那样,奉行“消极中立”原则,而应在证据能证明一定嫌疑时,就主动介入,全面调查。否则,证据都由消费者提供了,监管机构的调查权还有什么用,其本身的存在似乎都成了多余的摆设——法院也接收证据,受理起诉,有法院就够了,要你作甚?
事实上,一旦消费者的遭遇被媒体曝光,监管机构都能主动调查,并给出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此时,并没有任何人质疑过其积极调查的执法程序违法,更未有受罚者不满而提出行政诉讼。故而,希望监管者能主动一点,积极一点,也许这样,市场秩序就能好上许多。
7.“天价鱼”事件之所以被充分讨论,直接原因不外乎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而根本原因则是陈先生咽不下那口气,发了微博。可以想见,陈先生如若忍气吞声,这事恐怕也就简单过去了——“天价鱼”会继续存在,没人会去鸟它,监管部门大概也不会重视,反正也没人告,陈先生被打应该也只能自认倒霉,反正都认怂了……
好在,陈先生把他的遭遇分享给了大家,把这件事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一方面有助于自己最终得到公正的说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社会对此进行反思,进而提出应对之策。我们应该学习陈先生的举动,毕竟,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为权利而斗争也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考点分析】
一、问题及原因
模拟试题:青岛大虾事件引发的讨论还余音未绝,哈尔滨又被爆出了“天价鱼”事件。请根据给定资料,概括说明这些“天价”事件背后隐藏哪些问题?
要求:分析全面,简明扼要,语言流畅,不超过150字。
【参考解析】
出现的问题:
1.商家:利益熏心,抬高价格,不诚信经营,与地痞等勾结。
2.导游:利益驱使引导高额消费,收取高额回扣。
3.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多头监管导致无人监管,处罚力度不够。
4.消费者:部分消费者忍气吞声,不能及时监督举报。
二、影响--危害性
模拟试题:结合给定材料,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分析“天价鱼”给我们社会带来的危害。要求:分析全面,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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