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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时政特点:中国自由贸易区(2)

2016-01-29 17:05:3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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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时政特点:中国自由贸易区(2)

  三、自贸区建设进程回顾

  1991年7月,中国时任外长钱其琛出席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是为中国与东盟首次接触;

  1992年1月,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正式提出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9年4、5月,中国与美国、欧盟先后达成加入世贸组织(WTO)的协议;

  2000年10月,中国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新加坡举行的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在WTO承诺基础上,建设更加互惠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倡议。

  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当年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拿出更为充实的议案,终于与东盟达成了自贸区共识。“10+1”宣布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

  2003年温家宝接任中国国务院总理。10月7日,温家宝出席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国成为首个加入该条约的非东盟国家。

  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的关税。到2006年,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4年底,《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签署,标志自贸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2005年7月20日,《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7000种产品降低关税。

  2009年8月15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签署,标志主要谈判结束。

  2010年1月1日,拥有19亿人口、GDP接近6万亿美元、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

  2010年1月7日,在广西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庆祝仪式上,中国—东盟18个合作项目正式签约,签约金额48.96亿美元。

  通过上述对自由贸易区的总结,有利于考生更好备考,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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