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2 14:13:24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丰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6年辽源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10名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2)
(二)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50%。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3比例,则按实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综合成绩。
(三)总成绩公布
各项考试结束后,将在县就业服务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和东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公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以上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进位。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县就业服务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和东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媒体为东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咨询电话:0437- 631909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东丰县就业服务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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