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春市农安县法院、公安局招聘协辅警212人公告(3)
2016-01-09 14:18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长春市农安县法院、公安局招聘协辅警212人公告(3)
六、待遇
(一)人员编制。编制信息保留在原单位,事业编制性质不变。
(二)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组织录用人员与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期间聘用部门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工作。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在招聘单位核定,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
七、聘用
由县人社局组织录用人员与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中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同一岗位的人员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由县人社局牵头成立协辅警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招聘工作。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附件【报名表.doc】
![](http://u3.huatu.com/jilin/0427gj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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