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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法院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文员公告(2)

2015-12-10 10:54:37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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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法院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文员公告(2)

  (三)成绩公布

  各项考试结束后,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分别公布笔试、听打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听打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听打能力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以上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进位。

  (四)体检与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各聘用单位分别建立并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jldl.gov.cn/)。

  咨询电话:0437-5555812、0437-5555899

  七、组织领导

  笔试、听打能力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7、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8、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政法纪工委全程监督。

  附:《考试报名登记表》

  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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