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 17:30: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12号)(2)
(二)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
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应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1:5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5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有关规定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lzkb.com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
2.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cctraffic.com.cn/)
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74040(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1.《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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