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 09:59:34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辽源市就业服务局
2015年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88名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2)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辽源市就业局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各聘用单位分别建立并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媒体为《辽源日报》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网址:http://lylm.jllyhrss.gov.cn/)。
咨询电话:0437-5097030 5097032。
七、组织领导
笔试、听打能力测试由辽源市就业服务局负责。
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7、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8、招聘工作由市政法纪工委和市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辽源市就业服务局
2015年12月7日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