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5 16:14:01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45人公告(3)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正式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3、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由长春人民检察院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工资数额及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执行。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六、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网,有关公开招聘的时间安排及相关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431-89988162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各项具体安排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www.changchun.jcy.gov.cn)及长春检察微信(微信号:jlsccsjcy)公布。望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1-89988352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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