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2 14:52:51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延边州民政局
2015延边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4人公告(3)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边社会福利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延边社会福利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延边社会福利院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单位承担部分由州财政局核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保险;不核定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个人取暖费。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民政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朴青海、于海萍
联系电话:0433-2319025
附件:报考登记表.doc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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