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8 13:40:18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2015年辽源东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16人公告(2)
4、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到东丰县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准考证上有注明。笔试、听打能力测试和面试需携带准考证,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书记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听打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20%、40%。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50%。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听打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播放两段录音,每段时长为5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笔试和速录测试结束后,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总成绩公布
全部考试结束后,在东丰政府公众信息网、东丰县人民法院网公布参加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
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政审考察将对通过体检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五)公示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东丰政府公众信息网、东丰县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经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东丰县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期三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本次聘用文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每月2600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险、养老险、失业险,其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六、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东丰政府公众信息网、东丰县人民法院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招聘工作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社局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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