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 19:28:36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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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职员岗位公开招聘启事(3)
六、纪律与监督
1.职员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3.招聘工作人员如出现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移送学校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5099202、85099127、13039118970、13504459069(人事处)
公开招聘投诉电话:85098259(纪委、监察处)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1:30
13:30-17:00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职员岗位公开招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
东北师范大学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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