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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延边州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3)

2015-10-09 09:55:35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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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延边州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3)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边州公安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州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及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延边州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yb.lss.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招聘政策由州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3-224242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延边州公安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延边州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doc

  延边州公安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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