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2 16:53:4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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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选调生招录考试公告(2)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参加选调的考生统一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笔试,使用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试题。
2.时间安排:
11月29日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3.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地点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及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4.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计划规定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要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招考职位上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时,招录机关可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办法另行规定。
面试人员名单由各招录单位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及招录计划中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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