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4 16:34:31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公告(2)
(五)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准考证发放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制发《准考证》。
1.发证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30时。
2.发证地点: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长春市环境保护局701室)。
无论是笔试加面试的招聘岗位,还是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考生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在规定的时限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6.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7.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现场监察2个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环境安全检查和大气监测2个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5年8月5日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排名次,不作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加面试招聘岗位的面试人选应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1:3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及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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