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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7-07 16:20:21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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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一)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三)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应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lzkb.com)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2.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为: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ccjw.gov.cn/)

  长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www.cctraffic.com.cn)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779809(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处)

  0431—89655057(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0431-88974040(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1.《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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