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大学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2)
2015-01-07 16:43 吉林吉林选调生考试 来源:吉林大学结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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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大学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2)
《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填写要求
1、“姓名”栏中,单姓单名者姓与名之间不留空格,如“张三”。
2、“出生年月”栏填写格式为“yyyy.mm”,如“1990.01”。
3、“民族”栏写简称,如“汉”、“满”、“蒙古”。
4、“学历学位”栏中,本科生可填写“本科学士”或“本科双学士”,研究生可填写“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5、“外语水平”栏统一用汉字填写,如“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八级”。
6、“班级综合排名”栏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10”。研究生可不填写。
7、“政治面貌”栏只能填写“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8、“生源地”栏要写明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如“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铁岭市铁岭县双井子乡”。
9、“获奖情况”栏要简写,最多只填报3项,如“省优秀毕业生”、“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
10、“所任职务” 栏要简写,最多只填报3项,如“校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团支书”。
11、“报名岗位”栏只有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填写,按照生源地所在市定向报名选岗,如本溪市生源可报“本溪市溪湖区法院”或“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朝阳市生源可报“朝阳市喀左县法院”或“朝阳市北票市检察院”,岗位只能选填一项。由于锦州市没有法检岗位,锦州市生源法律专业毕业生可报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法检岗位。
附件下载:报名申请表(应届)
附件下载:法院岗位
附件下载:检察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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