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1 10:22:3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司法厅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考生照片需清晰显示双眉、双眼、双耳、双肩;不得留发髻;不得佩戴首饰;不得着暴露服装;不得拉伸变形;不得上传艺术照、风景照;不得上传非红蓝白底照。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照片,由市州司法局初审时退回考生,并通过固话解码器和平台短信通知考生)。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四)考试费
吉林省考试费标准为260元/人。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考生需领取报名费发票的,须于7月21日、22日向报名地司法局电话预约,与各市(州)司法局联系,确定发票领取时间。
在香港、澳门报名的,应当根据香港、澳门考试承办机构要求交纳考试费。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5日至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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