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7 10:44:0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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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二:不让座就该赶下车?(2)
@ 腾讯评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说明,道德与法律没有截然的界限。诚实守信、夫妻忠诚等道德规范,现在都上升为法律原则了。尊老爱幼历来是重要的道德规范,该道德规范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也是可以施以法律的保障的。
模拟题
南宁首次就城市公交客运立法: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大中型城市的交通网络已经四通八达,很多老百姓的出行都是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这在一定程度减缓了城市的交通压力,响应了中央提出的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口号,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目前很多公交车的座椅上都印制有“老弱病残”专门座椅,但是在一些上下班高峰期的时候,就会出现“老弱病残孕”没有座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都能够遵守规则,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那么我们的交通秩序也就井然有序了,但是往往存在小部分群体没有主动让出座椅,针对这种情况,日前南宁首次就城市公交客运立法: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止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对于这个政策我持保留意见,虽然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具体说来:
从积极的一方面来说,这种比较严厉的处理方法首先体现出了政府对道德建设的重视,想通过一些措施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准;第二个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道德滑坡的现象,能够监督一些社会公德意识较差的人去做一些好人好事,通过类似于“乱世用重典”的方法来纠正当前的社会风气,也算是一种“特效药”;第三,能够提高社会整体的公民道德意识,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地位,在这些方面都存在一些积极的意义。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这个政策也有很多不可取、不成熟的地方。首先公交车属于公共服务运营,在法律上是不允许拒载行为的,所以首先从法律上不可行;其次,舍己为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这些高尚道德行为是需要引导、鼓励、提倡的,正面、积极的引导往往更有作用,而反向的惩罚不禁有可能不利于道德建设,还有可能引起抵触情绪,不仅不利于团结稳定,还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因为毕竟道德约束的行为属于一种“高尚”行为,不同于法律约束的是一种“最低级”、最起码的行为,所以强制性要求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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