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2 15: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关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2、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3、因考生原因未按时报到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5、兰州海关面试工作联系人:
丑永刚 0931-7705122 魏靓 0931-7705120
传真:0931-7705281
特此公告。
兰州海关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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