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4 14:26:2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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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必备申论热点范文汇总(三十四)(2)
(国家公务员)
工资再低而只要没有超过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没有违法,但这并不就能得出它是道德的结论。企业的赢利如果越来越大,而付给支撑企业利润的工人的工资却不见增长,是违背社会对一个人的良心与道德的定义的。而一个愈来愈重视道德建设,愈来愈推崇人性化的社会。不应当对道德领域内的一切置之不理,否则,社会也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鲁宁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只有民工工资合理的GDP才是道德的”,因而一个追求道德、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不应当仅仅视“低工资成本”为一种“优势”。
低工资“成本优势”其实也是权利缺失的产物。一个人所得到的与其所付出的远不相符,就表明该人的劳动与价值没有得到全然显现,这就是权利没有得到尊重的结果与反映。过低工资得以长期维持,也表明企业工会没有在维护工人权益方面发挥应有作用。这也是工人权利难以得到尊重的重要原因。“低工资成本优势”能得以“继续保持,甚至扩展”,且为部分国人所津津乐道,甚至引以为自豪,这背后其实也隐藏着社会中权利观念普遍淡薄的事实。当然,也不是没有工人对明显不公的工资提出过异议,但结果肯定是要面临被解雇或受到其他报复的命运,这就使得绝大多数人在过低工资面前只能选择无声无息。也就是说,权利意识的淡薄、权利观念的缺失,以及追求权利的成本过高是导致低工资成本优势在我国得以“继续保持,甚至扩展”的重要非经济背景。
(国家公务员考试)
(国考,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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