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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逮捕

2023-12-29 17:48:5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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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逮捕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比较复杂,法律知识更为系统庞杂,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就是事业单位中经常考察的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逮捕。

  一、逮捕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考点点拨】在这里同学们需要注意的有两点:第一点,监视居住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第二点,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适用监视居住,但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的适用情形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考点点拨】在这里同学们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都可以决定逮捕,但执行逮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另外,在考试时这一知识点主要采用识记性考查的方式,所以要求我们熟记以上情形。

  三、逮捕的程序

  1.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必须出示逮捕证。

  2.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3.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4.逮捕后24小时内讯问,不应逮捕的立即释放并发放证明。

  【考点点拨】逮捕所遵循的程序主要涉及识记性考查,所以应当熟记以上情形,如“逮捕后24小时内讯问,不应逮捕的立即释放并发放证明。”条款,在考试中经常考的是逮捕后需在72小时内讯问。

  【试题练习】(单选)下列符合逮捕条件的是( )。

  A.可能判处管制的

  B.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C.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D.证据不足的案件的

  【答案】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适用情形有三项,分别是(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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