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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主旨观点题优先选择“针对项”

2023-12-10 10:51:2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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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主旨观点题优先选择“针对项”

  众所周知,整张行测卷子一般共5个专项,分别是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其中言语理解一般为35—40道题,以选词填空和片段阅读题目居多。总有一些同学认为片段阅读里面的题目难,尤其是隐性主旨。那今天就把隐性主旨拿出来,讲解下做题技巧,帮助大家做题。

  隐性主旨本质上还是主旨题,只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题目。它的问法还是“意在说明、主要强调”等等。做题时主要通过题干内容来判断是否是隐性主旨,若碰到题干里出现问题+危害、问题+原因、重要性+缺陷等情况(题干出现问题就可以这样解题),那就优先选择有针对性的对策。接下来拿一道题目进行演示。

  【例】目前,各城市的城管机构设置不尽相同,一般分为城建监察大队、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委员会四种。由于城管工作实际是各自为政,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来指导,各地方政府根据立法权限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条例,但差异很大,难以系统化,并由此导致近年来各地不断出现一些“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影响到社会安定。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当前我国城市多头管理之“乱”

  B.城市执法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C.城管纳入法律轨道是当务之急

  D.有必要制定全国性的城管法规

  【解析】D。文段第一句话介绍城管机构包括什么,第二句话介绍我国城管工作的管理混乱及导致的恶劣影响,追根溯源,根本在于“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来指导”,由此可知,文段主旨在于制定一部全国性的城管法规,即D选项。A、B选项在文段中均能理解得出,但不是意在说明的内容,排除。由文段可知,目前城管有各自的地方性条例,即已在法制轨道内,只不过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来指导,故C项“纳入法制轨道”的表述过于笼统且不准确,排除。

  在这道题里体现了隐性主旨的做题方式,题干遇到问题,选项中如果有对策,优先选择有针对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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