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7 11:07:4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度全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按照全省法院系统各职位录用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其他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集合时间及地点
1.集合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5:30
2.集合地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正门前集合(长春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珠海路与仙台大街交汇处,珠海路东行200米)。
3.体检需携带的物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及体检费(现金:800元/人)。实际发生费用以医疗机构当天收取为准。
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包括指定乘坐车辆发车后到达集合地点的、未乘坐指定车辆到达医院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
四、有关纪律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以下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参加体检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入闱参检,入闱后需上交全部具有通讯、摄录和定位功能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耳机、电子手环、对讲机等)。体检入闱期间(登上体检指定车辆即为入闱)一经发现携带上述设备的,无论是否使用(是否开机),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过程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1.参加体检人员不得带领陪同人员,不得在非体检集合区域随意走动,不得在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情况下私自登车,不得登上其他非指定车辆。
2.参加体检人员不准向体检医生、医务人员等泄露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准在体检表上填写未经许可的内容或做标记。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编定的小组和顺序统一行动,严禁擅自调换编组、编号,严禁单独离组行动,严禁擅自离开封闭区域。考生在体检封闭区域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如需上厕所,须事先报告工作人员。体检结束后应迅速退场,不得在体检封闭区域附近逗留。
4.参加体检人员不得穿(戴)行业性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的服装(口罩),不得随身佩戴金属饰品,尽量不要穿着有金属配饰的衣物,不要携带大件行李。
5.参加体检人员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跟随体检车辆,不得进入体检封闭区域,不得与体检医护人员接触交流。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终止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21:00后不得进食和饮水。体检当天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以少量饮食。
五、注意事项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参加体检人员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应空腹。
2.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4.考生须牢记体检乘车号,进入集合地点后,须迅速在指定车辆前集合,等候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并上交电子设备。考生体检乘车号以电话通知为准,务必牢记!
咨询电话:0431-8855658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2023年度全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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