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3-01-29 11:29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敦化新闻
2023年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高速公路公安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请示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党委同意,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辅警岗位。
招聘人数: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计划公开招聘辅警6名,户籍及经常居住地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敦化市、安图县为主。
工作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他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完成敦化分局辖区内的路面巡逻、人车查缉、交通事故处理、治安及刑事案件办理、安保维稳以及其他临时性警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3、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月—1988年1月期间出生);
4、户籍及经常居住地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敦化市、安图县为主;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8、具有C1或以上驾驶资格,且能熟练驾驶车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为辅警: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单位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或受到其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为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6、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0日16:00。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生成压缩包发至专门邮箱1106909492@qq.com,文件名为“户籍所在地+姓名”。
(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包括:
1、填写完整的《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驾驶证主页及副页;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将对报名者发送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3日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未入围人员。未按要求发送材料视为不合格,重复发送材料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为准。
四、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程序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考人数及考试分值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入围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交纳。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应发项每人每月为28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此公告由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刘警官 18043002397
王警官 18043006331
李警官 18043006330
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
2023年1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dhtv.tv/html/news/202301/2023012909243959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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