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卫星华图 > 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2022-11-02 16:10:2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

  不满14周岁,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法条中的8中行为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刑法17条第2款规定的是8种行为而非8种犯罪,换言之,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8种行为之一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口诀】烧杀淫掠、伤投爆毒

  举例:

  (1)15周岁的甲因为嫉妒同桌乙比他长得好看,所以有一天把乙骗回家,亲手掐死,并碎尸扔掉,甲是否构成犯罪?

  答:构成,15周岁的甲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属于8中行为之一,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15周岁的甲因为嫉妒同桌乙比他有钱,所以有一天把乙绑架之后向乙的妈妈索要100万,没想到的是,乙的妈妈以为是诈骗电话将甲痛骂一顿,一分钱没给甲,甲恼羞成怒,遂把乙给杀了,甲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的话应当对哪一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答:构成,15周岁的甲应当对故意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本案中,甲实施了两个行为,一个是绑架的行为,一个是故意杀人的行为,15周岁对绑架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绑架行为中包含了一个故意杀人的行为,所以直接对故意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十六周岁就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的开始,即16周岁以上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注意】:

  1.《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故14周岁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对8中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属于完全刑事年龄,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上限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所以在刑法中,无论14周岁还是16周岁都是从生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牛刀小试

  甲是实验中学初三的学生,刚过十五岁的生日,那么下列行为中甲应负刑事责任的是( )

  A.伙同社会青年一起抢劫小轿车,遭到车主反抗后把车主打成重伤

  B.故意把同学的自行车弄坏

  C.参与集体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轻伤

  D.定期向周围的同学收取“保护费”

  【答案】A。解析: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题干中,甲15周岁,对上述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选项A甲抢劫行为,属于8种行为之一,应当承担刑事责任,A正确。选项B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选项C故意斗殴造成轻伤,选项D收保护费的行为都不属于8中行为之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上一篇: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题库精练(3)

下一篇:没有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成绩单汇总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