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4 13:57:2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松原华图2022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中担保物权的竞合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民法模块多、知识点杂,所以很多考生容易弄混,其实民法的很多考点都是非常基础的知识点,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担保物权的竞合的考点。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抵押权 | 质押权 | 留置权 | ||
目的 |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 |||
对象 | 动产或不动产 | 动产或权利 | 动产 | |
民事行为主体 | 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 | 债权、债务人、第三人 | 债权人、债务人 | |
转移占有 | 否 | 是 | 是 | |
不履行债务时 | 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 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
生效条件 | 动产:不必抵押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即告生效。 不动产:必须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登记后抵押权生效 | 以质物交付为要件 | 法定担保物权,不需签订合同 | |
是否需要合意 | 是 | 是 | 不需要 |
【例题】
1. (多选题)按照我国法律,关于质权与留置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两者都可以以动产和权利为标的
B. 留置权是法定的,而质押是约定的
C. 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留置权优先
D. 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效力相同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可知,质权设立是约定的。第四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可知,留置权是法定的。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2. (单选题)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A. 抵押权
B. 居住权
C. 质权
D. 留置权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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