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5 17:21:1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市华图
2023年吉林省考行测常识热点之反外国制裁法-吉林
【热点影响】
通过对往年的国考、省考真题的分析发现,每年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在常识考题中出现的概率较大。比如: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考查了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查了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等。那么在《反外国制裁法》中,有哪些可考的知识点?反外国制裁法共有16条,主要内容有:外交基本政策和原则立场、采取反制措施的情形和反制措施适用的对象、反制措施、反制工作机制、有关组织和个人的义务。下面华图为大家整理了知识点的思维导图。
【技巧解读】
新实施的法律法规一直都是历年公考的热点,掌握新法的亮点,也就成为了解题的关键。例如:《反外国制裁法》主要掌握采取反制措施的情形和反制措施适用的对象、反制措施等。如想掌握更多的时政热点,可多多关注华图官网的时政周报以及我们的《考前30分》等相关产品,也可参加华图在线的万人模考,不断巩固自己的时政知识以便能够更好的把握考点。
【模拟试题】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下列表述不符合该法的相关规定的是:
A.某国违反国际法相关规定,对我国某公司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我国可针对该行为采取反制裁措施
B.甲被列入反制清单,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对甲的配偶采取反制措施
C.甲被列入反制清单,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对甲在我国境内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D.甲被列入反制清单,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方式予以公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反外国制裁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九条规定,反制清单和反制措施的确定、暂停、变更或者取消,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布命令予以公布,而不是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方式予以公布。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二款,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A项正确。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五条,除根据本法第四条规定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组织以外,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决定对下列个人、组织采取反制措施:(一)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B项正确。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本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个人、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措施:(二)查封、扣押、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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