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08:34:3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华图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民法知识:遗嘱继承_长春华图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民法模块多、知识点杂,所以很多考生容易弄混,比如继承编里的遗嘱继承,《民法典》对遗嘱也作出了新的规定,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遗嘱继承的具体含义。
(一)遗嘱继承
(1)概念
遗嘱继承也称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2)相关规定
①形式
公证遗嘱 |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自书遗嘱 |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须见证人在场见证。 |
代书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打印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 |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口头遗嘱 |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遗嘱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②效力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无效遗嘱的情形
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Ⅲ.伪造的遗嘱无效
Ⅳ.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例题】
1. (多选题)下列关于遗嘱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与录音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
B. 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生前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
C. 当各遗嘱都有效时,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先于先订的遗嘱效力
D. 在危急情形下,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但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又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
2. 依我国《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选项是: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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