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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民法知识:民法基本原则_长春华图

2022-07-14 08:34:3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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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民法知识:民法基本原则_长春华图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考生的失分区、市面上各路解析的“实力展示”区。今天小编带着大家从民法总则部分开始,看一看民法基本原则的考点。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是我国民法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表现,也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这些基本原则包括:

  (一)平等原则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无论其民族、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政治地位、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差异都是平等的。这个平等不是经济实力或其他条件的平等。

  1.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

  3.民事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根据自己内心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当事人有依法进行某种活动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2.当事人有选择行为相对人的自由

  3.当事人有选择行为方式和行为内容的自由

  4.当事人有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民事主体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不能显失公平

  2.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通常状况下责任大小与过错程度相适应。

  3.民事裁判机关处理民事纠纷时应当考虑公平原则,特别在缺乏法律具体规定时,更应该本着公平公正进行自由裁量。

  (四)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

  (五)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六)绿色保护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例题】

  1.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体现了民法的平等原则的内容的有( )

  A. 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平等

  B. 民事主体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

  C. 民事主体平等地协商相互间的权利义务

  D.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原则。平等原则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体现在地位平等、权利能力平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2.(单选题)小明把张三的花瓶给砸碎了,张三表示不用赔偿,这体现了民法中的什么原则( )

  A. 平等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公序良俗

  D. 自愿原则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原则。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题干中小明把张三的花瓶砸碎张三表示不用赔偿,体现了民事主体在民事生活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思表示从事相应的民事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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