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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4号)公告【报名条件】

2022-06-23 17:20:35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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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4号)公告【报名条件】

公告汇总 公告原文 职位表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 面试内容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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