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2 15:37:4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2公务员公基法律笔试备考:民法之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起始时间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出生、死亡时间证明顺序:出生、死亡证明→户籍登记时间→其他证据。3.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分类根据自然人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
范围 | ①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②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 |
效果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行为有 效。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
范围 |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
效果 | ①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 法律行为。 |
②其他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 人同意、追认。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
范围 |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
效果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 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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