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09:00:5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柳河华图
农商行公共基础知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机关性质
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我国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行政案件。
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专门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实行专门监督,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组织系统
1.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
(1)很高人民法院。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高级人民法院;②设区的市、自治州设立中级人民法院;③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设置基层人民法院。
(3)专门人民法院,主要包括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军事法院。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
(1)很高人民检察院。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3)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
(三)监督体制和领导体制
1.人民法院的监督体制
(1)很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很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2.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1)很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2)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很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双重领导体制)。
领取免费学习资料,获取最新考情考态,添加柳河华图小客服微信19969533095,电话:0435-7581587
以上就是【农商行公共基础知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农商行金融基础知识:票据责任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