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临江华图 > 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化11-17条_

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化11-17条_临江华图

2022-04-26 10:41:0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临江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化11-17条_临江华图

  (十一)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

  《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十二)增加登记离婚冷静期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1(十三)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判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十四)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十五)离婚财产分割增加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十六)完善离婚赔偿制度,增加“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2(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十七)收养关系

  1.符合条件的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

  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收养人需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须相差 40 周岁以上;

  5.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须征得本人同意;

  6.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更多资讯请咨询临江华图,咨询热线:0439-5230193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化11-17条_临江华图】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敲重点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