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4 17:12:2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松原华图】2022年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民法知识-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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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民法模块多、知识点杂,所以很多考生容易弄混,比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典》对此进行了系统的规定,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之一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
(1)概念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严格责任原则,指的是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在追究行为人责任时,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只要实行了相应的行为,产生了相应的损害结果,并且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主要适用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②用人单位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产品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④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⑤环境污染、破坏生态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⑥高度危险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⑦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⑧建筑物倒塌、塌陷致人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例题】
(单选题)小丽在某知名的护肤品连锁店购买了一瓶价值200元的沐浴露,使用过后,小丽出现了严重的皮肤红疹且有灼伤感,到医院诊治后有所缓解,花掉医疗费用6000元。经查,该沐浴露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小丽向市场监管部门检举了该连锁店。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该连锁店在赔偿小丽的损失之后,可以向生产商追偿
B. 小丽可以向生产商要求赔偿
C. 小丽可以向连锁店要求赔偿
D. 小丽只有在生产商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连锁店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又根据本法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题干中小丽在某知名的护肤品连锁店购买沐浴露给人身造成损害,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故D项只有在生产商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连锁店承担赔偿责任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单选题)方某遛狗时,狗突然挣脱绳索,咬伤3岁的李某。当时李某的父亲正在用手机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 李某父亲应该负全部责任
C. 方某承担主要责任
D. 李某父亲承担主要责任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李某的父亲正在用手机打电话说明李某以及他的父亲并没不能说明没看好孩子不能认为李某和孩子一方也有错。所以方某作为狗的主人承担全部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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