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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常识知识点(十三)

2022-04-08 11:03:5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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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常识知识点(十三)

  公民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一直困扰着初学常识的考生。因为涉及到考生不了解的法律知识内容庞杂,只有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与之相关的概念,才能打出不败之仗,稳操胜券。

  一、宪法是张“纸”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拉丁文constitution,是组织和确立的意思,它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除此之外,各国宪法都会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因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是不可能平等的,因年龄、精神能力不同而不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般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以及法律地位的平等,法律赋予的权力、权利义务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政治权利)

  ★有选举权的三个要件:年满十八岁、中国国籍、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

  (2)人格尊严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两个机关能检查: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没有人民法院。

  5.诉愿权

  6.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1)劳动权

  (2)劳动者的休息权

  (3)物质帮助权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只包含三种情况: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工伤、生活困难等。

  (4)受教育权

  ★唯二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只有劳动权和受教育权。

  (5)文化权利与自由(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最后,华图教育提醒各位考生,针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应先吃透内涵,再结合历年真题训练,做到有的放矢,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华图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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