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公务员考试 > 备考资料 > 高分技巧 > 2022年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常识备考之常识易错

2022年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常识备考之常识易错考点——行政强制

2022-04-06 09:43:3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2022年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常识备考之常识易错考点——行政强制

概念

宏观上来讲,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的行政目的,而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甚至行为作出具有强制性的特定措施。

分类

行政强制措施

概念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根据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措施更加偏向于是一种“防止”某些事项或行为出现的目的)

方式

限制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

概念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执行更偏向于通过处罚的方式督促相对方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方式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依法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排除妨碍或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

区别

(一)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是通过强制的方式使得相对人履行相应义务的状态;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二)原因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是由于法定义务人不履行特定的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三)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四)方式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拍卖财物、代履行等方式;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财物、冻结存款等方式。

注意:虽然行政强制执行中有加处罚款的方式,但一定要和行政处罚相区别开。行政强制只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种手段,并非最终的处理行为。而行政处罚则是对违反了行政法律相关规定,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罚,具有制裁性。

真题演练

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两者的目的一致

B.两者的实施主体一致

C.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紧急性,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依附性

D.两者都带有惩罚性

【答案】C

【解析】行政强制执行是由于法定义务人不履行特定的义务,所以其依赖于不履行而产生;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具有紧急性。C项正确。

【拓展】A项错误,行政强制执行是通过强制的方式使得相对人履行相应义务的状态;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

B项错误,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D项错误,行政强制措施具有非惩罚性,而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2022年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常识备考之常识易错考点——行政强制】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敲重点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